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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农机工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服务,工信部网站昨(8月23日)日发布《农机工业发展政策》。

《政策》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农机制造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在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

为实现这一目标,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对农机行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包括:中央财政应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对农机工业实施稳定的倾斜政策,农机产品继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符合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功率农机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外资农业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农机产品,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政策》还提出,用于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的费用,可以视为日常生产费用,在税前扣除;对开发产品所需的科研设施建设和实验研究等投资,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可在所得税前列支。

华泰联合证券研究员姚宏光介绍说,虽然中国农机总量快速发展,但巨大的人口基数仍使中国农机人均保有量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之下,综合机械化水平仅约48%,并呈现明显的结构性不均衡。

姚宏光认为,在政策的全面支持下,农业机械作为支撑农业生产方式升级的主要方式将明显受益行业高景气,其中,与水稻、玉米(2307,-1.00,-0.04%),以及经济作物相适应的精细化农机将面临更快的行业增速。(记者李雁争)